济南市教育局2007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

全日制师范类毕业人员查体通知

  
  根据《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的要求,对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且资格审验合格的人员进行查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查体范围
  市教育局统一组织查体的人员为在市教育局报名点报名的,申请认定高中、职业学校和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师范类专业毕业人员。
  二、体检指定医院及地址
  指定医院:济南市政府机关门诊部
  地 址:济南市市中区经二路148号(市政府大院内),乘1路、49路、4路、5路公交车均可到达。
  三、体检时间
  2007年5月12日—5月13日共两天。
  体检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上午7:30—10:00,空腹进行体检。
  四、体检收费
  体检收费由市政府机关门诊部根据市物价局现行查体收费标准收取。
  五、体检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者需自带《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现场报名时领取),并认真填写有关项目,贴好一寸彩色照片。
  2、体检时请注意不要漏项,体检结束后,体检表留在查体点,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收回,本人带走的体检表一律作废。
  3、体检须复查的人员及体检不合格的人员,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负责通知。
  4、凡逾期不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凡在各县(市)区认定机构报名的,查体时间、地点由各县(市)、区教育局另行通知。
                          

                           济南市教育局                                       二00七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