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市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各位学生家长:
  你们好!当前,随着我市社会经济和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机动车和驾驶人数量持续增长,城市交通特别是学生的交通安全日益成为政府、社会、家长和学校关心的问题。今年以来,全国各地陆续发生了多起涉及校车的交通事故,教训深刻,发人深省,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最近,济南市教育局、济南市公安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对中小学校车开展集中排查整治的通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教育部门正进一步加大力度强化对校车驾驶人的安全宣传教育,对车辆的安全状况进行严格检验。同时,也需要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做好广大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努力提高广大青少年学生的交通法规的意识和交通安全防范能力,确保每个家庭都能平安幸福。为此,我们希望:
  一、思想上要高度重视交通安全。每位家长都要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自身的交通安全意识,及时矫正自己和孩子日常不规范的交通习惯,努力营造我市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平时请加强对孩子的交通安全教育。要经常教育孩子,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一)步行外出时要注意行走在人行道内,在没有人行道的地方要靠路边行走。横过马路时须走过街天桥或地下通道,没有天桥和地下通道的地方应走人行横道;在未划设人行横道的地方横过马路时要注意来往车辆,不要斜穿、猛跑;在通过十字路口时,要听从交通民警的指挥并遵守交通信号;在设有护栏或隔离墩的道路上不得翻越护栏、横过马路。(二)要经常教育学生,在骑车外出时,先检查车辆状况,保证安全后方可上路。骑行时要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没有划分车道的要靠右边行驶。通过路口时要严格遵守交通信号,停车不要越过停车线;不要绕过信号行驶;不要骑车逆行;不扶肩并行;不双手离把骑车;不攀扶其他车辆;在横穿4条以上机动车道或中途车闸失效时,须下车推行;骑车转弯时要伸手示意,不要突然猛拐。(三)学生乘坐公交车辆上学要遵守公共秩序,不抢不挤,以免发生人身伤害事故。
  三、乘坐校车上放学的学生,应乘坐经公安交通部门审验合格,贴有校车统一标识的专用营运车辆。要教育孩子,往返学校时不要搭乘农用车和私人摩托车,防止意外情况发生。校车标识一大一小两张,小标识粘贴于校车车身前方挡风玻璃右上方不防碍视线的位置,大标识粘贴于校车车身后部左上方。
  四、拥有私家车的家长请自觉规范驾驶行为,为孩子做好表率。在接送孩子和日常行车时,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共同维护文明交通秩序。请做到:持证上车,各行其道,文明礼让,安全行驶;不争道抢行,不超速行驶;保持车况良好,不让病车上路;不随意停车,不超载;系好安全带,开车不打手机,不鸣喇叭;斑马线前减速慢行,自觉礼让行人;不酒后驾驶,听从交警指挥,确保行车安全。
  希望广大学生家长都能积极行动起来,以自身良好的交通行为影响孩子,教育孩子,共同营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共同构建我们的和谐家园。


                          济南市公安局
                          济南市教育局
                        二〇〇六年十二月五日